建始县、鹤峰县、竹溪县、丹江口市、广水市、云梦县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水利厅《关于拨付2006年度中央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06〕166号)的要求,做好有关抗旱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抗旱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现通知如下:
一、各地根据当地主要农业种植模式,选择有代表性的田块,推广抗旱新技术、新材料。
二、在推广抗旱新技术、新材料的过程中,严格按产品科普手册的说明进行使用。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保新技术新材料在抗旱减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确保农户减灾增收。
三、抗旱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非常重视,为配合作好该项工作,请你们在实际推广中,切实做好有关资料、图片的收集,数据的采集及抗旱减灾效益分析。
各地有关抗旱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的材料在2007年12月底前,上报到省抗旱排涝服务总站。届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地抗旱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情况予以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云 027-87221790
聂文慧 13971018387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