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湖北省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在宜昌召开,来自全省各市(区)、州、神龙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分管水资源工作的领导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参加了会议,省水利厅水资源处佘希臣处长主持会议。我院任茂昆副院长和刘军武高工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正鉴同志作了“把握新机遇,明确新要求,努力谱写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新篇章”的主题报告;宜昌市寥达风副市长到会并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宜昌市、武汉市、襄樊市和孝感市水利(水电、水务)局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最后,省水利厅水资源处佘希臣处长作了总结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动员和组织全省水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握机遇,明确任务,扎实工作,努力谱写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新篇章。
一、近几年水资源工作的回顾和总结
(一)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全面加强
1.省管取水户换发新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市县取水许可证换发已近尾声,全省共换发新证7007套。
2、全省水资源费征收达1.7亿元。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1、《湖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通过了省发改委和水利厅组织的审查,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已上报省政府待批。
2、襄樊市、荆门市和孝昌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正抓紧实施。襄樊市白鹤岗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村已基本建成,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一期建设已完成方案设计;《南水北调对襄樊市的影响及对策》和《襄樊市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等专题研究项目已通过专家审查;荆门市节水型社会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已经启动,第一期工程基本完成。
(三)水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孝感市和恩施州由当地政府批准了水功能区划,荆门市、襄樊市、十堰市和随州市水功能区划已上报政府待批。
2、对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规范。武汉市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已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中期评估。
3、全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完成。共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70个,准保护区132个。
(四)水资源规划和论证取得成果
1.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初步完成。
2.地下水超采区和禁采区划全面完成并获省政府批复。
3. 水资源论证制度全面实施。
(五)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继续巩固
1、全省有25个县市(区)成立了水务局或由水利部门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
2、武汉市新近出台了《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和《武汉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对取水、排水、退水和供水等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水利部门认识不到位,只注重抓水利工程建设,对水资源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2、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
3、队伍建设不够重视。
二、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水资源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准确定位新时期的水资源工作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重要控制性因素,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证。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水利工作要继续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下大气力解决洪涝灾害、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温家宝总结批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应该作为水利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我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种文明之后提出的第四种文明。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保护水资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利建设,促进生态修复。这样的变化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新认识和新要求,彰显了水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突出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在水利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二)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工作的新要求
我省自产水资源量人均1658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等干旱年,全省缺水达55.7亿立方米。特别是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水污染正从支流向干流延伸、城市向农村蔓延、地表向地下渗透、区域向流域扩散,水污染严重和水资源不足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正逐步上升为水利工作的主要矛盾。因此,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将成为水利工作十分重要的任务。
要从人水和谐的高度,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抓好水资源的开发、治理和利用的同时,突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配置,努力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三)辩证看待水资源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水资源工作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机遇大于挑战。就机遇而言: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水资源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就水资源问题作出重要批示。王忠法厅长在厅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班的讲话中,特别强调要转变工作思路,把加强水资源管理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之一。明确批示并同意“增加水资源建设项目资金投入,以计量监测为重点,尽快启动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奖代补对各市州水利局年度水资源工作进行考核”。
二是国家大力实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展战略。
三是全社会水忧患意识不断增强。
就挑战而言,目前我省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更高要求,水资源管理法规还不够完善,水资源管理的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
三、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水资源保障为目标,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和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加强水资源规划,推进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全省水资源工作新局面。
2008年主要工作是:
(一)水资源权属管理要有新突破
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是水资源权属管理的两项重要制度,也是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
一要加强取水许可管理。通过扎实的换证、发证工作,促进取水计量、计划用水、用水总量控制、用水定额管理、退水水质达标等各项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
二要加强水资源费征收。
三要加强水资源费使用管理。
(二)水资源保护要有新成绩
一要抓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
二要加强水功能区管理。
三要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当前,武汉市的试点正在稳步推进,咸宁市、孝感市和十堰市等地已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有新举措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全面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单位GDP用水量要比2005年降低25%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降至229立方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增加到0.4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50%,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很重。
一要抓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二要抓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力争把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向深入。抓好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节水型社会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
三要抓管理。节水型社会重在制度建设。试点地区要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载体,在抓好节水项目建设的同时,要建立健全水资源论证、用水定额管理、取水许可、水价改革、水资源费征收等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狠抓这些制度的落实,促进水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水资源论证工作要有新成果
要全面开展并从严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凡没有进行水资源论证的在建建设项目,均要补充开展论证;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取水许可。
(五)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要有新进展
四、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二是要强化基础工作,狠抓检查督办。
三是要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金正鉴副厅长的报告,结合各地的工作实际对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经验交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建议。